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衡水市防指办关于开展城乡居民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

    信息发布者:东孟村
    2022-05-25 21:58:36    来源:掌上冀州客户端   转载

    通告 | 衡水市防指办关于开展城乡居民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

    更新日期:2022-05-22



   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
   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

   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的

    通     告

    衡疫情防指办〔2022〕16号


   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,及时发现疫情潜在风险,按照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安排部署,经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,自5月23日起,在全市开展每周一次的城乡居民全员核酸检测筛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  一、人员范围

    衡水市辖区内所有居(村)民(包括本地常住人口、暂住人口、流动人口),每周免费进行一次核酸筛查。

    二、时间地点

    具体采样时间、地点以属地通知为准。

    三、注意事项

    (一)请参加核酸筛查的居民提前准备好身份证,并主动出示健康码。

    (二)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、喝酒和嚼口香糖;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。

    (三)请参加核酸筛查的居民服从采样现场工作人员指引,有序排队,保持“一米线”、不聚集、不扎堆,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,全程佩戴口罩,采样时待工作人员准备好后,方可摘下口罩。采样完毕后,请及时戴好口罩,并立即离开,不要在采样现场逗留。

    (四)36类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按照既定安排进行,自然纳入城乡居民每周全员核酸检测。隔离点、居家隔离人员、居家健康监测人员、黄码、红码人员和按疫情防控要求管理的重点人群,严格按照现行防控政策要求进行检测。

    (五)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暂不进行核酸采集。

    (六)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、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人员,不可在社会采样点采样,应按规定到发热门诊筛查。

    (七)未能参与统一安排集中核酸采样的,自行就近到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。

    (八)每周一次的城乡居民全员核酸检测筛查不出具书面报告,检测结果可通过“河北健康码”查询。

    四、友情提醒

    (一)自5月30日起,凡是进入我市党政群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商场超市、医疗机构、宾馆饭店、商务楼宇、景区景点、农贸市场、公园游园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展览馆、电影院、棋牌室、网吧、歌厅、舞厅、酒吧、茶座、体育场、游泳馆、公共浴室、理发店、美容店等人群经常聚集、供公众使用或提供服务的所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无智能手机的携带身份证即可。

    (二)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,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    (三)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酸检测的居民将在“健康码”上赋“弹窗”,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,解除“弹窗”状态。

    抗击疫情两年多来,广大市民积极参与、主动配合,以不同方式为抗疫作出了贡献,我市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胜利。每位市民都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,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,积极参加每周一次的全员核酸检测筛查。让我们众志成城,同心抗疫,共同筑牢“衡水防线”。

      


   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

   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

    2022年5月22日
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